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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养殖场用地补偿明细养殖场用地补偿明细







随着2017年接近尾声,各地纷纷交出养殖场拆迁的答卷,都说这是一场对畜禽养殖业的重新洗牌。

  而对于养殖场拆迁实际分为两类:

  √ 环保拆迁

   √ 工程拆迁

  环保拆迁: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措施和目标,政府主管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拆迁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和拆迁法律,对土地上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进行征收和拆迁。

  工程拆迁:是指因工程建设而对(占地)及相关范围内的各种设施(生产、生活、交通等设施)进行的拆迁。

  国家会不会针对养殖场制定相应补偿规定?

  不会。首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属于补偿。

  养殖场是地上附着物吗?是建筑吗?

  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经常声称地上附着物是建筑,桥黑板:这是建筑。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的土地承包也好耕地也好所应该干的事情,上边所建的建筑不是一般的建筑。











相信在农村朋友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中,其中有一个肯定和“拆迁”有关,而今天我们要来讲讲养殖户所关心的拆迁问题,那就是养殖场拆迁的补偿问题。有不少养殖户朋友都成咨询过国家征用养殖场有补偿吗?怎么补?补多少?一般来说,养殖场拆迁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二则是因为环境整治需要将养殖场关停或者搬迁。但不管怎么说,养殖场拆迁和普通的房屋拆迁标准是不一样的,因为养殖场拆迁会涉及到很多附属财产设施,而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养殖场补偿标准又不一样。下面咱们就2019养殖场征用补偿新标准一起聊聊。

国家征用养殖场有补偿吗?

首先,答案肯定是有的。种因为国家或者地方建设需要搞旅游开发、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等需要拆迁的,国家政府会根据实际用地面积进行一定的补偿以及重新安排规划用地等。另外一种就是禁养区的拆迁,很多人都以为被没有,其实是有的。因为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由于城乡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或污染严重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环境进行整治等因素,需要畜禽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导致养殖场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补偿。











2019年是猪肉价格飞涨的一年,除了的影响,还有环保的压力,导致大量养猪场关停。为了缓解猪肉价格的飞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以缓解供需不平衡。

首先,严格禁烟区的划定。县级以上地方、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等,识别和初步确定禁养区划定范围。各地、农牧部门将禁养区划定方案报上一级地方、农牧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后,报请同级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农牧部门应当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禁养区划定情况,并定期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值得注意的是,禁养区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做调整。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外,不得划定禁养区。

其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结合当地畜牧业发展实际和畜产品供给需要,对禁养区划定方案提出合理建议,防止因禁养区的不当划定对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冲击,努力确保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处理好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如何应对禁养关停?

当面临禁养关停,要区分两点:一是养殖场是否在禁养区。如上所述,禁养区的划定有严格的主体要求,政府以划定的禁养区关停养殖场,可能是因为全国高压形势下“一刀切”的乱作为、关停背后的其他利益比如涉及地块后续的开发利用等原因。二是禁养区何时划定。禁养区划定与养殖场建成的时间先后顺序决定了养殖行为的合法性,实践中多是养殖场建设在先,禁养区划定在后,在此情况下应当适用“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不能因为后划定的禁养区来否认先存在的养殖场的合法性。

在我们承办的养殖场关停案件中,养殖业主的诉求各不相同,有的因为经营现代化养殖场或者生产效益好,希望继续经营;有的因为在市场中不具备竞争力或者自身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经营,希望通过关停获取一定补偿后退出。不同诉求,应对禁养关停的方式也不一样,我们给广大养殖业主的建议是:合法关停的,有权获得补偿;关停的,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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